孙晓清委员您好:
1.兴隆台公安分局严格执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切实担负起法定职责,加强对社会生活噪音方面的管理和执法。
2.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活噪音部位和时间段进行排查,加大对商业区、居民区的生活、商业噪音的巡逻发现和接警处置力度,对不听制止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区噪声污染。